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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走進商家 宣講頭盔安全
2023-02-21 09:55:15
3月1日起,交警部門將按照《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騎乘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落實警告及罰款。連日來,蕪湖市各級交警部門正在展開廣泛宣傳,進一步擴大市民群眾知曉率。2月17日,繁昌交警大隊深入轄區電動車銷售商家,積極宣傳條例相關內容,并向進店購買電動自行車的群眾講解安全頭盔的重要性以及交通安全法規。(記者 胡芳 文/攝)
責任編輯: 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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